第CB-A15版: 晨报15版
          

教育面对面

●读者秦女士来电咨询:我家住在山城区,经济条件不太好,孩子马上该上幼儿园了,可是费用太高了,就我的家庭而言实在是负担不起,想问问国家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如果有,该怎样申报呢?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鹤壁市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我市学前教育资助的对象为:残疾幼儿;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家庭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资助标准为: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如果您的家庭符合条件,请在幼儿园开学时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残疾幼儿及残疾家长持二代残疾证,低保家庭幼儿持低保证,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持村委会或居委会、社区相关证明),填写“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交孩子打算就读幼儿园办理。由幼儿园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幼儿园报送时间为每年的3月底和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