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04版: 晨报04版
          

遭遇家暴要勇敢说“不”
□晨报记者 杨阳

  每年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人身伤害、精神虐待、性虐待、冷暴力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案例一:淇滨区某小区王女士,今年40多岁了,丈夫没有工作和收入,每天泡在棋牌室打麻将,输了钱就回家对她实施家庭暴力,以前她为了孩子选择隐忍,但丈夫并没有因此改变,还是经常殴打她,对丈夫彻底失望的她已决心寻求法律援助,离婚解脱。

案例二:人到中年的张女士,丈夫多年奋斗后已是一家单位的中层干部,张女士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选择了在家带孩子,但现在丈夫已经很久不回家了,也不往家里拿钱,带着三个孩子的她无法忍受丈夫的冷暴力,只能向妇联求助。什么人容易遭遇家暴  淇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董律师表示,现在援助中心一年大概能受理家暴咨询40起左右,受理案件10起左右。她感觉现在的妇女因为素质逐渐提高,对家暴的容忍度也在变低。很多女性在受到家庭暴力之后,知道去找律师咨询解决方式。

以她的经验来看,从性格层面上来说,性格软弱的妇女,比独立自强的妇女更容易遭到家暴。从地区分布上来说,家暴大多发生在农村,农村残留的老观念较多,男人更容易把打老婆看成家务事。从男人的方面说,很多对妻子实施家暴的丈夫都是不好好工作但喜欢喝酒、打麻将,因为喝酒、赌博和妻子发生矛盾,甚至喝醉了或输了钱打老婆出气。遇到家暴怎么办  市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可拨打妇女维权公益热线12338寻求妇联的帮助。

董律师表示,妇女在第一次遇到家庭暴力时,应该及时表明自己的态度,勇敢地说“不”,不要让男人觉得你软弱可欺。但也不要过于敏感,把夫妻间普通矛盾也当成家暴来处理。如果真的遭遇家暴,可拨打110报警,警方出具的询问笔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因为如果妇女因家暴而选择离婚,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家暴取证不易,比如邻居可能天天看见男人打妻子,但真要他们出庭作证,往往会拒绝。这时,如果女方有警方处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就是有效力的证据。也可向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是12348,淇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是3333148。家庭暴力里没有赢家  董律师表示,看上去家庭暴力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但事实上家庭暴力里没有赢家。

董律师说,过去有很多妇女因不堪长期忍受家庭暴力而引发杀夫血案的案例,长期压抑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下,导致妇女从受害人变成加害人,男性从施暴者变成被害者。虽然这种极端的案例比较少见,但真的因家庭暴力导致双方离婚,男性作为过错方,会少分甚至不分家产,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也常常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最后造成妻离子散的悲剧。

同时,孩子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夫妻间存在家庭暴力也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阴影。福源小学的心理教师郭老师表示,在一个存在家暴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其生理、心灵上会受到较大伤害,容易出现恐惧、焦虑、孤独、自卑等心理障碍,也会影响孩子对父母的感情和尊重,对人际关系缺乏安全感,影响其学习、生活和交友、工作。生长在这样家庭的孩子,长大后也容易出现暴力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