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不符合法定情形
不能变更孩子抚养权
2013-11-25 00:29:25
父母离婚后不符合法定情形
不能变更孩子抚养权
晨报讯(记者 郭坤)张某、王某离婚后,女儿由母亲王某抚养。今年10月,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法院认为,孩子抚养期间健康成长,张某不符合应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11月19日,记者获悉,对原告张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审理此案的山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才能变更抚养权。(线索提供: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