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旁玩儿火
孩子,你真的是在“玩火”
2015-02-14 21:26:57
13日,淇滨区李女士来电:嗨,淇河晨报!昨晚我回家时看到几个小孩子在变压器附近玩儿火,现在天气比较干燥,他们的行为真的很危险。
3313880百姓热线记者马龙歌:12日晚8时许,李女士在衡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附近看到,三四个男孩子在绿化带内玩儿火,不远处就是一个变压器。当时,李女士及时上前制止了孩子们的危险行为。
律师李常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10岁以下的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小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因玩火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即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