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人民法院
撤销一起重复婚姻登记案件
2020-06-23 07:46:27
晨报讯(记者 窦煜东)6月18日下午,浚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审结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当庭宣判,撤销了一起重复婚姻登记案件。
2009年,原告李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不慎将结婚证丢失。李某与张某后来因故需要使用结婚证,二人本应补办结婚证,由于未找到原有档案,2010年,二人又重新申请办理二次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2020年,李某与张某在查询结婚登记档案时,发现了两次结婚登记的情况,遂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部门撤销第二次结婚登记。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的第二次结婚登记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撤销。但原告明知其在2009年已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又于2010年申请第二次结婚登记,明显存在过错。故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撤销李某与张某2010年的第二次婚姻登记,诉讼费由原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