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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公布
我市位列全国第11名

本报讯 (记者 田白雪)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今年二季度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在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位列全国第11名。这是记者7月27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的。

今年年初以来,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市不断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全面加大市县黑臭水体排查力度,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科学分类、精准施治;认真落实“河湖长制”要求,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建设人工湿地;完善流域生态环境管理综合督导机制,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体系;推进卫河小河口、汤河水库水质断面提质工程,提前完成了“十四五”水质目标,确保我市地表水断面稳定达标,水质持续改善。

在以上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二季度,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位列全国第11名,变化幅度为-19.74%。整体来看,上半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明显,在全国位次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以上半年的成绩为新起点,全面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向着更高、更强、更远的目标迈进。”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