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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效能激发消费活力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万军答记者问

 值此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就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我市消费维权开展等工作,3月1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万军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记者:胡局长,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及内容是什么?

胡万军:2024年1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其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助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帮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我们也将从上述三方面入手,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效能,以更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更深入有力的消费监督、更坚决大胆的揭露批评、更有益有效的提示警示,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消费维权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话题,请问胡局长,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期待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万军: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审时度势、顺势而为,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着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部门协作、社会监督等多元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生态体系,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做实措施,加强消费引导和监督。2023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消协组织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鹤城”等系列宣传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了“温暖服务在鹤壁”消费体察活动、节假日消费市场监督检查和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等,使广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二是守好底线,加强“四大安全监管”。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推动消费环境更优,守牢了“四大安全”全年“零事故”的金标准,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是树立典型,营造放心消费生态。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各类案件1481件,累计受理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4.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深入推进“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鹤城”系列活动,验收通过57家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发展66家实体店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指导成立11家消费教育基地,建立全省首家社区消费维权工作站,全面培优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把牢关口,营造公平法治环境。坚持依法规范并重,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广告监管,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及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12315效能评价位列全国第三、全省第一,鹤壁市消费者协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为“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记者:今年“3·15”,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都会开展哪些活动?

胡万军: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扩大宣传范围,让广大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品质消费。

一是在方式上,注重宣传效果。组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商超、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发挥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作用和社区消费维权工作站效能。利用网络、公众号等发布消费资讯和消费警示(提示),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对202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分类评析,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二是方法上,注重特殊群体。以涉老及青少年为重点人群,持续开展“关爱老人、消费无忧”消费调查活动,对青少年消费正面引导。

三是活动上,注重示范引领。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代表现场观摩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扩大“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鹤壁”影响力。组织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商户网络投票活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成效稳固上,注重典型带动。表彰2023年度全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共同推进社会共治。

记者: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将如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胡万军:2024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以“民之所忧”“民之所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消费维权律师团、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推进创新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机制,不断提升维权效能;二是严守“四大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专项行动,确保全年“零事故”;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持续加大对广告、价格、网络等民生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四是强力推进消费创建,创优“放心消费在鹤壁”消费环境,深入推进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和“五进”站点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加快构建消费环境共治格局;五是加强消费引导,充分发挥“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和“社区消费维权工作站”平台作用,组织开展不同类型、不同人群的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同时依托各类媒体公布消费宣传成果,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本报记者王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