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16版: 晨报16版
          

解读房产调控新“国五条”
只是信号还是绵里藏针?

  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出台了调控房产市场的五条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省级政府应要求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有人认为新“国五条”,只是对以往调控政策的再次强调,市场还将以稳定为主,不必过于敏感;也有人认为,这表明了政府调控市场的信心,一定程度上会改变开发商和购房者的预期,近期市场会进入一个观望期,等待新的政策如房产税的落地。接下来在“国五条”表态基础上,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在具体的楼市调控细则上能有多大力度,以及今年“两会”将会定下怎样的调控基调,这些都将决定2013年的房地产走势。

亮点1:要求各地制定房价控制目标

  细则: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解读:中断一年后再次强调房价调控目标,并明确问责制,一方面显示出调控房价的决心,另一方面重新推出,也显示出政府层面对于房价的要求依旧是房价需处于合理范围内。过去提“房价控制目标”指的是“新建住房价格”,这是可以包括保障房的。而保障房价格低,所以均价很好控制,政府工作好做。现在提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则意味着保障房的成交数据很难被计入。

亮点2:限购小范围升级

  细则: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解读:这意味着实施两年多的限购政策不仅没有放松或取消的可能,而且还会适时扩大范围。据统计,目前已经执行限购的城市几乎囊括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目前房价上涨主要体现在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多数已经在执行限购政策,但有些城市只是在城市内某一区域限购,这类城市也存在加码可能。

亮点3:房产税铁定扩容

  细则: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解读:“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时间就在今年,至于扩大范围会增加什么城市,不易预测。应以一线城市和少数高房价的二线城市为主,外加之前有准备的中西部地区或城市。

新“国五条”看似老调重弹 实际细则更加严厉。一方面,限购在程度和范围上都有所升级。如新“国五条”要求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还要求省级政府对所辖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也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这不仅意味着那些目前虽实施限购,但标准较低的城市不得不提高和强化各类限购标准,而且今后还会有更多房价上涨较快的地区不得不也实施限购。

另一方面,新“国五条”提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与之前仅强调要“积极研究”或“适时扩大房产税”相比无疑更进了一步,也意味着继两年前上海、重庆开展房产税试点后,不久还将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房产税的试点范围之内,这些地区很可能包括去年以来传闻纳入试点的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房产税试点扩容无疑凸显了中央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的决心,也消除了前期市场认为房产税推行受阻已搁浅的疑虑。(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