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14版: 晨报14版
          

清末、民国时期的淇县私塾


曾经用来当私塾的房屋。(资料图片)


  私塾是我国古代社会一种开设于家庭、宗族或乡村的民间教育机构。它是旧时私人所办的学校,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它是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地方儒学有名无实,青少年真正读书受教育的场所,除义学外,一般都在地方或私人所办的学塾里,清代末期,学塾发达,遍布城乡。新中国成立后,私塾才逐渐消失。然而,在淇县桥盟乡赵沟村老人的记忆中,孩童时代摇头诵读“人之初,性本善”的学堂场景似乎仍未走远……

近日,记者采访了赵沟村村民、《赵沟村村志》主编常永海,查阅了淇县文史相关资料,为您还原清末、民国时期淇县的私塾学堂。

清末对私塾进行改良

  淇县教育史上有三大系统,包括官学、私学和书院。清代时期,淇县的基础教育以社学、义学和私塾为主,私塾是私学的一种,也是最为普遍的初级学校。清末时期,私塾遍及淇县,那个年代,村中一派“弦涌之声,往往相闻”的场景。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废科举、兴学堂”之风兴起。淇县“以化私塾为学堂、企教育之普及为宗旨”,首先在城内及有条件的村庄对私塾进行改良。改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塾师入师范讲习所;第二步是增加算学、体操,置黑板,设讲台,学生面对教师而坐,按期举行年考、期考;第三步为增加格致(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总称)、历史、地理、修身等科,实行初等小学一切规则。

宣统三年(1911年),淇县在城内及关外改设官立高等小学1所,师范传习所1所,高等预备科和半日制学堂各1所,初等小学堂15所,农业、商业学堂各1所。后据省学务公所资料统计,淇县有简易识字私塾21所,其中县城4所,农村14所,共有学员440人。

在此之后,淇县私塾一部分改为初级小学,但仍有一部分没有更改。直至民国年间,全县农村仍有不少私塾。

私塾如何办学?

一间或两间房,学生自带桌凳,老师工资由家长支付

  清末及民国年间,淇县私塾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家塾”,是教师私人设馆教授学生,谁上学、谁出资;另一类是“义塾”,是地方宗教或庙产资助的,延师教学,招收对象多是贫困家庭子女,具有公益、慈善性质。

私塾对于儿童入学年龄、学习期限没有统一规定,学制长短完全取决于学生及家长,一般每年教学10个月。

私塾的教学设备比较简单,一般有一间或两间房子,要求学生自带桌凳,以至于桌椅板凳有圆有方,略显杂乱。塾师教学时,学生围桌而坐。

塾师的工资称为“束修”,“束修”直接来源于学生家长,数额的多少则由塾师或主办人与学生家长面商而定。“束修”或是银两、或是实物,有的私塾要求入学前学生家长一次交清,有的则按月份或年份交付。不同的私塾要求学生交费数量、交费方式、交费时间等都不一致。

私塾散处于穷乡僻壤,塾师生活清贫、负担繁重,时有“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的俗语。私塾的教育作用十分重要,让当地村民学会道德礼仪、读书识字。

教哪些知识?

学生怎样学习?

儒家为主,注重

知、情、意、行”修养

  教材有哪些?综合识字课本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必须杂志》等;诗文教学课本,《千家诗》、《唐宋三百首》、《古文观止》、《声律启蒙》、《幼学琼林》等;儒家经典有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告子》等。

除了传授知识,塾师还结合村里的生产生活实际、风土人情、请帖书信等自编一些教材,注意道德品质教育,按照“以养育德”的原则,注重“知、情、意、行”的修养。

私塾学堂上学生做什么?“读、写、作”。

读是阅读。阅读是最基础的学习,塾师在这个环节中,要进行教书、背书、理书、讲书四个环节的训练。塾师布置新课文后,指导学生进行“句读”,并逐字逐句点读,以便让学生理解文意,而很少直接解释字句。

  在读书过程中,塾师要求学生心、眼、口一致,响亮、准确、熟练。塾师认为,读书做到熟练成诵,才能深入理解其中的含义,即“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另外,背书多用来督促检查学生是否掌握课文,要求每读必背;理书即温书,即复习过去学过的课文,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讲书则是塾师讲文意、讲思想,然后多是根据学生年龄、天资不同来进行个别教学。

写是写字。书法教学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一般学生进行书法练习是在每天早饭过后或午饭过后。塾师先教学生握笔、运笔方法,然后进行描红、映格临帖。书法教育一直沿袭至今。

  作是写作训练。适用于“高年级”学生,但私塾所教的写作较为传统,即按照范文进行,从模仿入手。塾师要求学生勤于练习,并精于批改。

私塾里的“塾规”

拜孔子牌位、

领恭签、受戒尺体罚

  清末、民国时期,淇县私塾屋正壁一般都供有“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牌位。学生每天上下学时,要对孔子牌位施礼,作揖或鞠躬。除了私塾内的文房四宝,最有趣的要数孔子牌位前桌子上摆放的塾师教学工具了:恭签、戒尺、戒枋。

恭签是也叫“出恭签”(一块长木条),正面写着“出恭入敬”,背面写着“谨守学规”,是塾师为了约束学生早退、逃课的“出入证”。学生要离开课堂去厕所或有其他事情外出时,必须向塾师领取恭签,而且恭签只有一个。当一个学生得到允许后离开,其他学生想出去必须等他回来,这样谁离开学堂大家都一目了然。

戒尺是私塾学堂内最常见的惩罚工具。戒尺也叫“手板”,当学生违犯“塾规”或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时,就会被塾师用戒尺打手心。

戒枋是塾师桌子上的工具,起到警告作用。当学生注意力不集中、交头接耳、打瞌睡时,塾师就会用戒枋拍桌警告学生。

另外,塾师还要求学生“敬惜字纸”。因为当时讲究“字”是圣人的脸,敬惜字纸就是尊敬圣人,对写废了的字纸要扔入纸篓,纸篓满了焚烧掉,切不能扔入茅坑,否则这就是对圣人的侮辱。

塾师教育学生时,常念叨:“尊敬圣人,就是要学圣人把书读好,读书是世上第一等的好事,学生切不可贪玩、贻误终生。”

据淇县地方史志丛书《赵沟村志》记载:民国24年(1935年)本村私塾在前街中段路北后院楼下,塾师系二道街东头路北的王锡庆秀才;民国25年(1936年)本村私塾移至前街东头路南,南屋、西屋、北屋均做过教室,塾师为二道街东头路北的王汝祯,后继任的是三道街中段的王树元;民国26年(1937年)2月,本村私塾移至村西头铁路东关帝庙内,塾师为本村三道街东头路北的王荣安。年底兵荒马乱,传闻日军入侵,一些学生在胳膊上纹有五花或五点,传说日本人来了要杀这样的学生,于是纷纷采取各种办法清除这些图案,以致不少学生胳膊上留下了伤疤。不久,私塾停办。直到1947年淇县解放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现代小学教育,逐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子女入学的需求,私塾也随之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