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06版: 晨报06版
          

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可获一次性求职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6日对外公布相关通知指出,从2013年起,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在申领发放程序方面,通知指出,各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各高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