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毕业生可享千元求职补贴
2013-06-14 02:32:43
据东方今报消息 我省决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000元,这在我省尚属首次。这是记者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消息。向贫困毕业生发求职补贴 有网友称今年为“史上最难就业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有51.4万人,比去年增加了近3万人。截至4月份,我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率42.77%。
求职难,求职也需要成本,简历打印费、服装费、车旅费等,这对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不小的负担。
我省此次发放求职补贴,补贴的对象和范围是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发放原则是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补贴直接打到毕业生账户 即日起,各高校将组织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包括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求职补贴不直接发现金,而是由各级财政部门将核准后的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虚报冒领者
将被记入档案
对于求职补贴发放,我省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高校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高校毕业生和全社会的监督。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高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