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参与扫二维码送礼品活动
商家竟用她的手机
群发近200条广告
2015-03-11 01:27:40
晨报讯(记者 赵星星)近日,读者黄女士在淇滨区云梦巷附近参与某商家的扫二维码送礼品活动,谁知道对方竟用她的手机将广告群发给了她的好友。
3月10日,黄女士反映,两日前,她在淇滨区云梦巷附近逛街,见有商家在路边做扫二维码送礼品活动,就掏出手机参与。
因为没有关注成功,她就把手机递给商家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帮忙,谁知拿回手机后她发现对方竟向她的微信好友群发了近200条广告。
“手机界面显示已群发197人,我看到都愣住了。朋友们纷纷发来信息,问我是不是账号被盗了。”黄女士说,了解情况后,她赶紧一条条回复解释,并向朋友道歉。
“我当时很生气,但是发都发了,只能怪自己贪小便宜让人钻了空子。”黄女士懊恼地说,虽然自己把手机递过去让商家的工作人员帮忙,但对方不经过她同意就将广告信息发送出去的行为,让她很是气愤。
记者就此咨询了法律工作者王卓凡,他表示,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已构成侵权行为。如果商家的工作人员确实在黄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名义,私自用其手机发送广告信息给她的微信好友,就侵犯了黄女士的人格权,黄女士有权要求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造成精神损害,也可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王卓凡提醒大家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遭遇侵权时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