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14版: 晨报14版
          

市教育局
六条“禁令”严查有偿补课

  晨报讯 为强化师德建设,让广大教师以高尚的品德、优质的教育回馈社会,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提出六个“严禁”,制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六个“严禁”具体内容为: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为抓好六个“严禁”的落实,市教育局在组织中小学认真学习、加大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还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专项治理,对六个“严禁”所列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反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杨自起 刘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