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先支付了500元意向金
车没买成退钱成难事
2017-04-12 09:32:30
晨报讯(百姓热线记者 常凯)“我想买辆二手车,却买来一肚子气。”4月10日,淇滨区居民白女士致电百姓热线称,她看中一辆华晨品牌的二手车,向车主支付了500元意向金后发现车辆有过大的改动,当她提出不想买这辆车时,车主却不再露面,她想要回500元意向金成了难事。
“今年3月份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一位二手车买卖中间人,对方带着我看了几辆二手车。”白女士说,“我并不懂车,完全就是听对方介绍,最后看中了那辆华晨汽车,也谈好了价格,车主便要求我先支付500元意向金,并承诺如果我日后不想买了,他会把这500元退给我。”令白女士没想到的是,她带着一位懂车的朋友检查了一下那辆华晨汽车,发现车辆曾有过较大的改动,于是她便和对方协商此事。
“因为那辆华晨汽车有过大的改动,我便不想再买了,就向车主讨要500元意向金,对方却不愿意退还。我们协商了多次未果,现在车主连我的电话都不接了。”白女士苦恼地说,“当初车主承诺会退还意向金,现在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他这么不讲诚信,我十分气愤!”
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首先,白女士和车主之间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书,白女士支付的500元意向金并不能按照定金或违约金来论处,车主理应及时退还给白女士。其次,白女士和车主之间的口头约定,如果有中间人作证,完全可以当作正式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白女士就此起诉,车主也是要退还500元意向金的。
《淇河晨报》汽车周刊的任先生提醒大家,购买二手车时应该选择信誉好的二手车卖家机构,也应该对车辆有所了解,在确定购买车辆时应该和卖家签订书面文件,以便在日后遇到问题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