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10版:晨报10版
          

省高院发布7起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
严厉打击占用耕地违法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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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全省法院涉及耕地保护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严厉打击乱占耕地犯罪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违法行为

 王韶华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要得到优化。长期以来,耕地保护一直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任其蔓延,必然加剧耕地的非农化,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严重冲击。”王韶华说,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中央及省委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活动进行了重大部署,全省各地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河南法院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整治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受理、审理涉及违法占用耕地的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等诉讼案件,依法审查、执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严厉打击乱占耕地犯罪行为,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大力提升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力度,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行政处罚类案件占涉及乱占耕地行政诉讼案件的70%以上

 “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受理相关诉讼案件。”王韶华介绍,当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是发现和纠正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主要途径。主要形式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土地巡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行为后,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裁判。行政处罚类案件占涉及乱占耕地行政诉讼案件的70%以上,当日发布的7个典型案例中,就有3个是行政处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此类案件,对支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纠正乱占耕地违法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一类是行政侵权类案件,此类案件多发生在行政机关主导的招商引资项目、各类公益性设施、安置房社区、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中。这些项目多数涉及公共利益,应当支持,但使用土地应当依法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等方式完成,并对原土地权利人予以补偿。个别行政机关没有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和补偿,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情形,引发争议。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通过判决确认占用土地行为违法并以责令赔偿的方式,纠正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耕地保护行政案审理

法院把握3个原则

据介绍,各级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在行政处罚类案件的审理中注重把握合法性审查标准,对于构成违法占地的,坚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持行政处罚;二是在行政侵权类案件的审理中注重强化对土地征收、占用耕地违法建房类案件的审查力度,严把土地用途及用地程序关,遏制建设用地审批不严、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对涉及乱占耕地建房的案件快审快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违建行为,确保制裁违法违建实效。

打通行政处罚“最后一公里”

今年受理非诉执行案8000余件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准予执行,通过国家强制的方式实现纠正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目的。

王韶华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非诉执行案件数逐年上升,从2018年的6000余件上升至2020年的8000余件,受理率保持在95%左右。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打通了行政处罚的“最后一公里”,使得对乱占耕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得以实际执行,为自然资源部门查处乱占耕地违法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据《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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