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全省共有3个省辖市获此殊荣
2013-03-23 02:59:55
本报讯 (记者 岳婷婷)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对54个法治城市、321个法治县(市、区)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获此殊荣。这是3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的。
据悉,2009年,省委、省政府在全国首家出台了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我省以法治创建为重点,努力实现法治建设新突破,大大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除我市外,我省还有焦作市、漯河市两个省辖市及新郑市等16个县(市、区)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