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抽查36个地方政府债务变化情况债务余额两年增长12.94%债务风险凸显变相融资突出
2013-06-13 02:02:59
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审计署继2011年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普查”情况后,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又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于10日公布了审计结果。审计发现,2年来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表示,这次审计旨在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变化情况,揭示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些省会城市本级债务率和偿债率指标偏高,由于偿债能力不足,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分析部分地区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二是部分地区高速公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三是部分取消收费地区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面临较大压力。
近年来,一些地方通过各种方式变相举债融资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融资方式隐蔽性强,不易监管,且筹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蕴含新的风险隐患。
2011年以来,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公司和债权银行三方签字,共有61家融资平台公司按银监会规定转为“退出类平台”,但审计发现,上述公司中有55家未完全剥离原有政府性债务或继续承担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融资任务。
除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外,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还存在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等问题。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债务管理制度,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等管理仍显薄弱。此外,部分单位违规取得和使用债务资金,部分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