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强化预防 认真侦办
妥善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来自鹤山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的报道之二

□淇河晨报记者 郭坤

  鹤山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现有正式民警11人,下设路面执勤一中队、二中队、事故中队、车驾管中队、办公室。管辖的范围是整个鹤山区辖区,全区总面积约139平方公里,道路总里程200多公里,主要道路有:省道东大线,市道蜀大线、姬施线,城区道路中山大街、鹤山大街等。辖区属丘陵地带,道路随地势起伏较多且较狭窄,弯多坡多,临崖公路多,这种路况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隐患。

“为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我们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对辖区桥梁、道路维修路段和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制订治理方案,加强了对正在维修的路段巡逻管控,加强了对三矿桥、窦马庄桥、张荒路口维修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减少交通拥堵现象发生。”6月29日,鹤山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李晓高说。

据介绍,鹤山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规范了事故调处工作,对接处警工作精细化,定人、定时、定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防止因工作过失而引发涉诉涉访案件。

对事故处理工作,该队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天采访时记者了解到,5月21日该队事故处理民警为维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历时两个多月,艰辛侦办,费尽周折,最终查破了发生在鹤山区鹤山大街的“2013·3·15”交通肇事案。

3月15日23时40分许,鹤山交管巡防大队接到报警,在鹤山大街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交管巡防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和现场访问,得知一辆红色摩托车撞倒行人李某后弃车离开了现场。因事发突然,受害人李某不能描述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的体貌特征,仅看到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乘坐了一辆面包车向西驶去。

办案人员及时调取了肇事车信息情况,发现该车系套牌车,侦办工作一时陷入被动。办案人员又开始了大范围的走访排查工作,有群众反映,此车可能是鹤壁集某村秦某的,办案民警立即围绕秦某进行了调查。但办案民警多次到秦某家中查证,均因其家中无人空手而归。办案人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认为秦某在该事故当中有可能受伤住院,便对鹤山区周边的大小医院开展了排查工作,最终在医院查到了因此次事故受伤、正在治疗的秦某。但秦某对发生事故,谎称一无所知。办案人员又找到了肇事摩托车的乘坐人李某、证人郭某,并及时寻找和调取了事发路段沿途的视频监控资料,最终确定了摩托车驾驶人就是秦某,当天秦某在肇事中受伤昏迷,随即被乘坐人李某租车送往医院治疗。  

鹤山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于4月17日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于5月21日将肇事人秦某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