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特长还是特权?
2013-07-19 01:48:03
清华大学拒认四川体育加分,湖南一健美操培训班超九成学生获加分,广东某中学体育加分近半作假,北京近两成高考学生享受加分……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又一次遭受质疑。
高考加分乱象丛生,加分项目过多、过滥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少数民族学生……教育部规定10余种情形考生可以获得高考加分。加上各地的“土政策”,全国加分项目多达百余种。
多位受访的省级教育部门负责人说,加分项目认定主导权分散在民政、公安、计生、科协、体育等不同部门,一些部门没有很好地监督执行,组织比赛、发放证书混乱无序,教育部门却只能按政策加分。
部分加分项目评定模糊,也是加分政策执行走样的原因。
浙江、江苏等不少省份就取消了“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其原因就在于这一项目加分标准过于模糊,受益者多为有家庭背景的学生,且比重严重偏离合理范围。
山东省取消全部省内加分项目;江苏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浙江取消“三模三电”体育加分;2014年四川将取消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广西将取消奥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加分项目……
然而,人们似乎并不满足于此。有人提出:“既然加分不公平,不如全部取消!”
对此,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取消所有加分政策看似更公平,但对于真正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和确有特长的考生来说,也是另一种不公平。
目前我国高考加分政策可分为照顾性加分和鼓励性加分两大类。照顾性加分包括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鼓励性加分,是指特长突出或做出卓越贡献的考生,如体育特长生等。
一些受访专家认为,照顾性加分是社会救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题中之义,应该坚持下去。而对鼓励性加分,应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效果加以调整、规范。但这种基于高考卷面成绩的加分制度,最终应被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所取代。
(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