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4版
          

广东“房叔”一审获刑11年半

据新民晚报消息 备受关注的广东“房叔”涉嫌受贿案,12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房叔”蔡彬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

蔡彬曾是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去年10月被曝拥有20多套房产,被网民戏称为“房叔”。

蔡彬涉嫌受贿案是在今年7月26日开庭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金额共计275万元,他先后利用了自己在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身份将单位下属的汽修厂、停车场等外包,还与他人合作经营饭店等。蔡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与朋友合伙经商获取盈利,所赚钱财主要用于购买房产。

蔡彬拥有的房产中,18套位于广州番禺区,3套位于南沙区,总面积达到7000多平方米。据房地产专业网站估算,现在的市值可能达4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