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正行风一把手立下“军令状”———全市公安机关行风建设系列报道之一

□本报记者 陈志付

 通讯员 刘卫军

  今年初,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由民主评议进入整改阶段,市公安局在整改方案出台时要求,将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与队伍建设和打防管控等业务相结合,在爱民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深入扎实地推进大走访活动,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将爱民实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亲民、为民,平和、理性、文明、规范执法,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办人民群众之所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督部主任石露宝向记者介绍,自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将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今年以来他们先后5次召开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推进会、讲评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连根多次听取行风整改工作汇报,亲自参加行风建设整改会议,对公安行风建设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在3月4日召开的推进会上,我市两县公安局、各城区派出所及市公安局直属各单位的“一把手”,都向市公安局党委递交了“军令状”,就各自单位的政风行风整改工作作出了保证。

“实行‘一岗双责’是公安机关抓好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石露宝告诉记者,他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工作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明确了党委成员在行风建设中的责任。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包各单位,参加分包和联系单位的行风建设问题分析会、动员部署会和总结会,切实加强对各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党委成员每到基层指导打击防范等业务工作时必讲行风建设,必查行风建设措施落实情况,必提行风建设要求。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开展行风评议整改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石露宝说,全市公安机关在行风整改中做到了全警参与,市公安局和各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局直各单位以及交警、治安、犯罪侦查等警种分别制定了本单位、本系统的行风整改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行风建设办事机构,明确了负责行风建设的工作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要说作风转变难,‘一把手’重视了就不难;行风建设再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了就不难。”石露宝说,目前在全市公安机关,加强行风建设,参与行风整改,树立公安形象,已经成为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