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意正警风严警纪树形象———全市公安机关行风建设系列报道之六
2013-09-25 00:24:03
□淇河晨报记者 陈志付
通讯员 刘卫军
今年第二季度,市公安局为进一步推进行风整改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执法、严格纪律、改进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整顿全市公安机关在协警管理、接处警、执法办案、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强化对现场执法执勤人员的监督,防止发生违法乱纪问题。为此,市公安局出台规定,要求民警现场执勤执法必须佩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将每日执勤执法录音录像资料拷贝备查;出台了协警、文职和工勤人员的管理办法,对协警、文职和工勤人员加强管理。
广泛听取民意
整改做到标本兼治
通过行风整改工作的实践,市公安局党委认识到,行风整改必须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做到全警参与和标本兼治。为此,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连根与局党委成员都分包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的所属单位、市局各单位分别分包联系小区和居民家属院,在小区和家属院显著位置公开联系电话,定期到小区和家属院广泛听取民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宣传公安工作、公安法律法规和预防违法犯罪知识。
同时,市公安局监督部每月组织对全市公安机关所有户政、出入境、车驾管、法医鉴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和一线执法办案单位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征求服务、管理对象的意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市公安局监督部、政治部、警令部每月向市公安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群众举报投诉、控告上访、出警迟缓、处警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定期通报批评,并根据行风建设积分管理办法进行扣分。
全市各级公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分析研究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市公安局规定,对全年行风评议综合成绩和问卷调查满意率在当地政府部门序列中排名进入前三名的县公安局和城区派出所,由市公安局予以表彰。因综合成绩、群众满意率落后或在日常及集中评议时的测评与暗访中失分较多的,取消评先资格,该单位及相关警种班子成员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同时,市公安局要求,各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和各有关警种要按照市公安局出台的十项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落实措施。目前,十项制度已在全市公安机关普遍推开。
今年6月以来,市公安局先后7 次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民警到分包小区、家属院、大型商场、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市性的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并在以上场所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联系点160个,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
公布十项承诺
接受群众监督
市公安局于近日又在鹤壁公安门户网站公布了全市公安机关行风建设十项承诺,以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监督。这十项承诺的主要内容是:在鹤壁公安网集中公布全市各个公安服务窗口的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到公安机关办理各类证照和申请出具证明,符合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保证一次办结;各级公安机关不断改进接处警工作,保证在接到出警指令或接到报警求助后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加强对接处警情况的回访和督察,接处警后7日内回访民警接处警工作情况,征求当事人意见建议,责令办案单位对报案求助人不满意的事项与报案求助人进行沟通并采取补救措施;经过两次电话回访,报案求助人仍然反映接处警民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启动督察程序,并向报案求助人反馈督察结果;经过查证,接处警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各类报案和求助,保证尽最大努力开展调查和侦破,尽最大可能提供帮助,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案件调查和侦破的前提下,保证及时回应报案求助人有关案件进展情况的问询;对暂时不具备侦破条件、确实难以查明事实的案件,或依法不应由公安机关继续管辖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在办理各类案件或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中,保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时限的规定,并保证当事人依法享有各类诉讼权利和知情权利;实名举报、投诉或提供具有查证线索的举报、投诉,保证件件开展调查。举报、投诉属实的,保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内容外,办案、办事程序,工作时限,收费标准等全部在办公场所公开。有关全市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情况,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向媒体通报。
市公安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并将采纳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情况及时向提出意见建议的群众反馈。在开展公安行政管理、刑事侦查、接处警、执行警卫任务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给群众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守土有责,忠实履行职责,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方便、快捷、充满人性化的服务环境。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一定努力做到有诺必践,把公安工作做得更好,把公安队伍建设得更好,让全市人民对公安机关更满意。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行风整改工作,在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开展的优化环境提升效能民主评议市直部门和单位活动中,市公安局在全市51个部门中名列第9位,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与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分别在全市69个单位中名列第6位和第10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测评成绩提升了17个位次。而且,在日前省公安厅召开的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行风评议整改工作会议上,市公安局作典型发言,其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省公安厅领导及与会人员的好评。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和“正警风、严警纪、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投身到这一活动中来,广大公安民警纷纷表示,要以实际行动严警纪,正警风,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