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3版
          

鹤壁至蓝旗220kV线路工程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鹤壁至蓝旗220kV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

鹤壁至蓝旗220kV线路工程

输电线路:新建鹤壁至蓝旗220kV输电线路,总长47.5km双回路段32.5km,单回路段15km)。工程所经区域:滑县、浚县。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内容

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文件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和公众意见等。

2.调查因子:(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值;(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四、竣工验收调查初步结论

1.环保手续及设施:

本工程2011年6月24日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豫环审[2011]134号。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施工,验收时环保设施可正常运行。

2.电磁环境:

本工程所在区域周围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是0.007~1.213kV/m,均低于4kV/m的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41~0.651μT,均小于国家标准0.1mT的要求;在0.5MHz频率下无线电干扰值为23.6~27.2dB(μV/m),满足46dB(μV/m)的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

本工程线路及敏感点的环境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9.4~54.6dB(A),夜间为38.7~42.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生态:

通过现场调查,工程施工建设及运行很好地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引起水土流失问题的现象,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或验收调查报告审批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南路87号,尹洪,0371-67904648。

2.竣工环境保护调查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145号,徐乐昌,010-51674451。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