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秉公执纪坚决维护政令畅通———2013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4-01-16 00:10:14
□本报记者 王利英
“鹤壁的服务真是到家了,帮我们协调供水供电不说,连我们的土地证遗失,也协调土地、规划部门很快就补办了。”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试基地项目负责人提起市纪委监察局的服务,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是市纪委监察局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突出主业,突出惩治,突出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特别是在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招投标改革、创新述廉方式等方面,形成了一些特色和亮点,为我市加快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抓问责:优环境提效能,
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职责。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站位全局,认真履行执纪、问责和把关职责,做到主动服务、严格监督、强化保障,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加强综合效能督导。采取专题协调、现场办公和驻点督导等多种形式,协调解决50个重点项目39个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印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支持配合依法拆迁工作,所涉及27名公职人员2个月内全部依法和谐拆迁,助推了城市建设发展。对南水北调工程、节能减排项目、水利资金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保证了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活动,进一步简政放权,对首批15个、第二批29个市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保留49项,减少155项,精简比例76.73%。制定《鹤壁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制度》,明确对16类干扰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给予效能告诫。开展优化环境提升效能监督检查活动,走访企业165家,排查梳理、督促整改问题55项。组织37个市直部门对行政审批期限和服务内容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还对市直部门、单位和部分公共服务行业及其科室、机构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全市通报,对综合排名后3位的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反“四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落实八项规定“抓铁有痕”
2013年3月22日中午,市纪委监察局调研组途经某镇,随机到该镇政府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公务灶”接待室有酒瓶,怀疑有公务人员中午就餐时饮酒。调研组立即询问有关人员,固定证据,迅速查明了该县某局工作人员在“公务灶”中午就餐时饮酒的事实,给予5名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其中4人予以免职。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是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的工作原则。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免职6人,通报8起典型案例。
谈及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除了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和制定“公务灶”接待标准外,还组织全市930余名县级干部和1600余名科级干部就作风建设进行承诺和自查自纠,同时建立“三公”经费公开、报告、核查、约谈四位一体长效监督机制,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每季度公开并上报“三公”经费开支使用情况,会同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抽查核实,对存在问题但尚不构成违纪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2013年,全市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同比分别下降40.6%、12.2%、31.7%、42.5%。
严查处: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市委书记魏小东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