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2014-02-15 01:09:59
经矿研究,下列53名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现登报告知,名单如下:
常文峰、王大帅、李超、赵晋华、郭嘉伟、李宇通、段永波、王余青、杜春生、杜宁、杜双庆、申晋清、牛国芳、张恒、靳胖文、李亚运、靳利民、田陈亮、韩运开、孙海文、谢斌、韩忠泉、魏旭鹏、李俊波、王芳、王国平、焦华清、元柯、王志超、张志纲、赵海鹏、罗建利、和东方、陈泽海、郭尚东、康学军、宋孟龙、张方超、杨玉、杜红伟、李小伟、杨再青、张林、尚乾、李同银、李运生、聂章俊、靳振山、胡香令、申坤鹏、李秋生、王保新、李新郑
上述人员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矿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员工原因给矿造成损失,矿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