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所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吃药事件追踪
园长和保健医生被刑拘
2014-03-14 00:23:44
□新华社记者 石志勇 付瑞霞
西安市枫韵幼儿园和鸿基新城幼儿园3月10日以来被发现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长期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抗病毒药物“病毒灵”,不少孩子被发现存在头晕、腿疼、肚子疼等相同症状,引发众多家长的强烈不满。
3月12日,西安市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对两所幼儿园的法人孙某、枫韵幼儿园园长赵某、保健医生黄某立案侦查,现3人已被刑事拘留。同日,涉事的另一所幼儿园鸿基新城幼儿园园长梅某、副园长赵某及保健医生等涉事责任人被控制并审查。
随后,记者就一些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求证。
焦点1:服药原因是啥?
涉事幼儿园负责人交代,因了解到“病毒灵”可以预防感冒、增强抵抗力,为提高出勤率,因此给部分班级的幼儿服用,此做法未事先征求幼儿家长意见。目前,具体服药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焦点2:药品质量如何?
据记者了解,11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对在枫韵幼儿园现场检查发现的10瓶共计1000粒盐酸吗啉胍片(病毒灵)依法进行扣押,并送至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依据国家法定检验标准,对上述3批次样品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焦点3:处方药是如何进入幼儿园的?
在此次“被服药”事件中,药品的来源一直备受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涉事幼儿园的药品系自行购买得到的。目前对于这批药物的具体购买过程,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焦点4:幼儿园能随意给孩子服药吗?
记者从西安公立幼儿园了解到,按照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需要服药的幼儿家长需向幼儿所在班提供相关处方证明,家长带来的幼儿用药当日登记班里当日服喂。如遇幼儿身体不适,一般采用的做法是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接走幼儿并提示送医治疗。如病情变化突然且时间紧迫的,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后,报120或及时就近送医。
此次事件发生后,陕西省卫生厅12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群体性防治工作,必须事先经专家论证。如确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防治,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治方案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在学校开展预防性群体服药工作。
焦点5:幼儿园保健医生有无资质?
枫韵幼儿园保健医生黄某只能提供一张广东省发放的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按照规定从业医师必须在从业机构所在地卫生部门注册,当地卫生部门表示黄某并未在幼儿园所在的区卫生部门注册。
焦点6:网传幼儿园的“政府关系”属实吗?
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涉事两所幼儿园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孙某,系民办。符合法律法规登记注册条件,均挂靠在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名下。经核实,网络所传幼儿园负责人的爱人为某区政府领导的消息不属实。
除了已经出事的两家,目前已经确定在西安市北郊还有一家孙某创办的幼儿园。
焦点7:家长最关心啥?
幼儿家长王先生告诉记者,此次事件发生后,家长们的诉求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回应。他们要求孩子们要得到正常的体检,而且要保证公正性。
另外,后续如何确定是否对孩子造成长期伤害,如何赔偿都是他们关心的问题。此外,孩子们今后上学的问题也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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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民周刊》报道,涉事病毒灵为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西安市多家医院反馈,这种药因出厂时没有做儿童临床试验,所以不推荐孩子使用。
因担心副作用,西安儿童医院早就不进这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