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人均每月普涨115元
2014-04-12 01:54:42
据河南日报消息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略有不同,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
其中普遍调整是: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