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我国十省区市试点
自发自还地方债

据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 韩洁 高立)财政部21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将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此举被视为我国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探索市场化发债的重要举措。2014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此外,2014年政府债券期限为5年、7年和10年,结构比例为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