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开封市原市长助理
受贿300余万元
一审被判15年

据新华社郑州6月27日电 (记者 梁鹏)开封市原市长助理王喜峰因受贿罪,近日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喜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354.70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包括收受某公司30%的干股、受人请托调动工作,以及以儿媳妇办公需要用钱为由向他人索贿等。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喜峰犯罪所得354.70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