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174元同比增长12.4%增幅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2014-08-06 01:10:57
本报讯 (记者 汪丽娜 通讯员 刘月兰)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517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4%,扣除物价指数实际增长10.1%,收入实际增幅比GDP增速高0.1个百分点;收入水平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22元,增幅比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0.1、0.4个百分点。这是记者8月5日从市统计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由于我市经济总体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产业集聚区的规模扩大,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农民外出务工人数不断增加,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使农民人均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上半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5%。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农民得到的利息、租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以及出租农业机械等财产性收入逐步提高。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6倍。
各项惠农政策措施,也推动了我市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我市把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政策扶持、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措施及时到位,直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另外,我市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1713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其所占现金收入的比重高达三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