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河南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河南商报消息 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河南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办法中规定,村民个人建房,一般只允许建设限额以下住宅,即不超过三层(含三层)、投资额在30万元以内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集体建房每户住宅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

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规定村民建房应在限额以内,但如果由于家里人口多等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提出特殊申请。同时,据现行的政策法规,宅基地上所建符合规定的住宅可以转让,但农村宅基地只允许在本村内流转,所以说现有房屋的交易或转让只能在村内进行。

对于宅基地方面,新的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农村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其原有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结合村庄土地整理,重新规划后统一安排使用。

如果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或者将原有住房改为经营场所或已参加集体建房,再申请建房的,一律不予批准。对于同一个户口下有多名成年成员拥有多块宅基地的,未来如果想要确权,建议提早将户口分开。

目前,办法全文可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查看,民众可以在9月15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8080866;发送电子邮件至:hnjstczc@163.com;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2111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