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合格的社区“检察官”□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晗
2014-09-19 00:24:49
我在三尺讲台上奉献过,在检察一线拼搏过,而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在社区和老百姓打交道的日日夜夜。
2011年7月,组织上派我到鹤山区馨苑社区参与治乱、稳定、帮扶工作。起初,我挺矛盾的,一方面,认为社区工作没有干头。另一方面,我满怀信心,心想我当检察官20年,多少疑难案件都办了,一个小小的社区不在话下。进入社区前,老领导叮嘱:“可别小看社区工作,这一段经历,会使你受益一辈子。”我当时自信地回答:“领导放心,一定圆满完成任务。”
可当我走进馨苑社区时,现实与我的想象大相径庭。社区有楼房101栋、人口1万余人,是三矿棚户区改造后形成的大型社区。由于管理没有跟上,社区没有大门、没有围墙、没有绿地,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治安形势恶劣,被市委政法委挂号为“黄牌社区”。
到社区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可群众说:“问题屡屡反映屡屡得不到解决,光开会有什么用啊?”为尽快赢得信任,我从最容易的事情做起,组织人员用整整一星期的时间打扫卫生。我带头下手捡烟头、拾垃圾,严格标准反复检查,直到地面没有任何杂物,不留一处死角,用实际行动,让大家看到我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馨苑社区是一个大社区,却没有统一的菜市场,各种摊点随处可见。当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就把准备建菜市场的规划交给了三矿领导。矿领导说:“刘检,上班第一天你就跑来说建社区菜市场的事,你真的成为社区老大妈了啊。”我回答:“我是代表社区来求你的,物业是矿上派驻的,居民大部分是你们矿上的职工,你有义务帮助我们呀!”我的诚恳得到了三矿领导的支持,(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