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明应邀参加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以“裁判结果形成过程公开的困境与出路”为主题作大会发言
2014-11-06 00:06:53
11月3日上午,鹤山区法院院长李晓晔(左)到申请执行人马海龙家中,把存有5800元执行款的银行卡交到马海龙手中。
本报记者 郭坤 摄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在作大会发言。丁武军 摄
11月3日,在“执行百日会战”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上,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对近期执结的15起案件共计340余万元执行款进行了集中发放。图为该院副院长牛春辉(右二)给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本报记者 郭坤 摄 (线索提供 赵晴 王萍)
本报讯 (记者 郭坤)主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法律实施”的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刘家琛,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专家学者300余人参加了会议,共同聚焦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作为我省政法系统的唯一代表应邀参加会议并作大会发言。
刘明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以“裁判结果形成过程公开的困境与出路”为主题进行了发言。刘明在发言中首先从审判的形式公开与实质公开入手,从理论上对裁判结果形成过程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作了阐述。进而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对裁判结果形成过程公开重视不够的制度原因、传统原因、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最后对如何解决裁判结果形成过程公开问题提出了建议,即推进文书样式改革,建立刚性约束机制;以庭审小结为依托,强化庭审中的心证公开;开展不同意见公开机制试点,审慎展示不同意见。
据了解,“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是中国行为法学会于2011年创建的品牌论坛,旨在汇聚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紧紧围绕中国法律实施这一主题,讨论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引起全社会对法律完善和法律实施的关注。前三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分别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中国法律实施、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律实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实施等主题展开研讨,在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