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召开毋永山违纪案件案情通报会
2014-12-01 00:28:10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英)11月28日上午,市纪委在市林业局召开毋永山违纪案件案情通报会。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各县区林业局局长、纪检组长及市林业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农工委副主任,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毋永山违纪案件的基本案情。经查,毋永山在任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存在违规接受县区林业局及有关企业礼金、向县区林业局及有关企业摊派不合理支出和公务用车、违反财经纪律将公款暂存私有企业等问题,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毋永山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撤销其市人大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通报会指出,从毋永山案件中暴露出极个别单位和主要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享乐思想膨胀、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力、班子内部监督错位缺位”等问题。
通报会要求,有关涉农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该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常存戒惧之意,以案为鉴,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