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关于公民旁听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公告

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决定,鹤壁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召开,会期一天,邀请5名公民旁听此次会议。根据《公民旁听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的规定,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地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二、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14年12月3日~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地点:申请人所在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522818

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7232593

淇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56861

山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616689

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323589

三、注意事项

1.年满十八周岁、户籍在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须本人到场,持本人身份证和证明身份的信函,到所在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3.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旁听人选后,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相关事宜,可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3316025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