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制度化
2014-12-18 00:44:32
(上接第一版)在市直、县区直机关干部中,实行“一联四促”服务基层制度。统筹组织、政法、文明办、扶贫等部门,按照“党群部门和文明单位包弱村、政法部门包乱村、科教部门包落后村、涉农部门包专业村”的原则,每个市直、县区直单位联系结对帮扶一个村或社区,包发展、包稳定、包民生、包党建,时间一定3年。
鹤壁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实行“三下三进”工作机制,在农村党员中开展红旗争创活动,在城市社区实施“党员中心户”制度,带动广大党员更好服务群众。
为把这一制度落到实处,鹤壁市强化责任,明确各牵头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各组织实施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各参与单位是具体责任人。该市加强督查考核,组织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实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