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次全面部署唤醒财政存量资金
打酱油的余钱也能买醋了”
2015-01-22 02:19:06
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韩洁 申铖)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但最终没花出去的沉淀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中没花出去的专款专用资金……这些以往趴在账上的财政存量资金,今后都有望被“唤醒”。
国务院办公厅21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首次作出全面系统部署,亮出十大具体改革举措,标志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所谓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收到的钱中还没花出去的部分,或者已经列入预算用途有了归属,最终没能花出去的钱。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等。
根据通知,十条具体改革措施包括: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此次国务院亮出的十大举措,有了量化指标和时间表,明确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下来的公共财政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资金等,都作为结余资金收回公共财政统筹使用;限定今后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等。
此次国务院通知打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的限制,明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大盘子统筹使用,意味着“取之于民”的钱将更多“用之于民”。
2015年启动实施的新预算法及相关法规条例将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