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我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由覆盖“困难群体”向“低收入群体”转变

新华社郑州1月30日电 (记者甘泉)为让群众“打得起官司”,河南省进一步降低群众获法律援助门槛:今年将正式确定以“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作为经济困难标准,实现法律援助由覆盖“困难群体”向“低收入群体”转变。

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表示,今年河南正式确定以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作为经济困难标准,实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公民收入水平有效衔接、动态调整,确保法律援助覆盖全省总人口的40%以上,有效涵盖低收入人群。

去年河南省法律援助资金投入总额突破1亿元,河南与广东是全国仅有的两个经费投入率先超过亿元省份。法律援助以政府埋单的形式,依法维护和保障低收入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诸多问题导入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来,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此前,河南法律援助过程中,认定群众经济困难的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至2倍。2012年开始,河南逐步扩大法律援助人群覆盖范围。近5年,河南省法律援助案件年均增速20%。去年河南省受理法律援助突破8万件,受援人数8.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