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日起施行剑指豪华采购、暗箱操作、专家操纵
2015-02-28 00:53:06
27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剑指质次价高的豪华采购,新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的U盘变身iTouch4、斥资千万元购买10万套“次品”课桌椅、十多家企业竞争报价最高者竟中标……
“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过去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不足相关。”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说,由于一直以来缺乏从法律层面明确采购需求管理问题,没有具体的采购需求说明、论证等要求,也没有相关责任规定,导致一些政府采购买了不该买的东西,一些本来不需要或过于奢侈的东西大量采购。
新出台的实施条例一大突破,就是明确了采购需求的内容,如规定采购人应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明确采购需求成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和依据,并规定采购标准应当依据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等。
全流程“阳光化”,压缩“暗箱操作”空间
据媒体报道,湖北一乡镇计生办曾以购电脑设备、印刷宣传资料等发票报销3.5万元,其所得款项全都用于发放端午节、中秋节福利;也有不少地方,一把手频频插手政府采购,甚至直接指定企业中标或为输送利益企业量身定制采购标准……
这些“暗箱操作”的政府采购乱象背后,总离不开乱伸的“权力之手”,暴露出政府采购全链条中存在的寻租、腐败黑洞。
针对这些问题,条例规定,项目信息必须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公开;中标的单一供应商名称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公示。此外,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也必须公开。投诉处理结果也必须公开。
但专家表示,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决不仅仅是条例的几款条文就能完全解决的,要贯彻到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监督,对不按规定公开的单位、机构和具体责任人,要依法进行处罚。
规范评审专家行为,失信者将受惩戒
政府采购工作专业性强,聘请懂行的社会人士担任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通常采用的方式。但由于专家评审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法律规定不明确,现实中出现诸多专家不“专”、专家难“责”、专家操纵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此次为保证评审专家公平、公正评审,条例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入库、抽取、评审、处罚、推出等环节作了全面规定,旨在确保专家“随机”产生,防止评审专家终身固定。
同时,强化对评审专家的失信惩戒,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针对评审专家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使其从业受限、经济上付出代价。
增列34种违法情形,铁腕追责促公平公正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近几年政府采购经常出现违法采购结果无人负责、责任无法追究等问题,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使责任追究有法可依。
此次实施条例增列的违法情形有34种之多,例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的具体情形等,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违法情形,明确规定给予限期改正、警告、罚款,同时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