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国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
2015-05-05 22:34:34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 安蓓 赵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通知》强调,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