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12所小学的招生区域有调整8月15日、16日、17日招生,一年级新生最小入学年龄为6周岁
2015-07-30 23:54:21
本报讯 7月29日,笔者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获悉:今年,我市市区各小学(市直、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将于8月15日、16日、17日招生报名,一年级新生最小入学年龄为6周岁,出生时间截至2009年8月31日。
据了解,今年,我市公办小学仍坚持“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6日、17日三天。两县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自定。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应持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其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小学报名。市区各小学将于8月26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
市教育局还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等适龄儿童的招生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相关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安排”的原则,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持外县(市)原籍农村户口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暂住证)、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地社区警务室审验盖章),到暂住地县(区)教育局报名登记。需在城区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8月18日、19日到暂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学习的机会。各小学不得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违规收取费用。
市教育局强调: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后组织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跨区域招生为名收取择校费;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给予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及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等行政处分,并取消学校和相关人员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市教育局对市区12所小学的招生区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见下图。其他市直小学招生范围不变。 (杨自起 张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