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4版
          

抗战老兵将获补助5000元
具体发放对象为4类 包括部分原国民党老兵
9月前一次性发放到手中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消息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4类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9月份之前发放到位。

4类抗战老兵可获补助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4类。

  1.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

  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

  3.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

  4.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生活补助金只发给本人

在乡抗日老战士指的是在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农村的抗日老战士。

抗日老战士包括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各地游击队的老战士和从事地方工作与地下工作的老同志等。

关于补助标准,民政部负责人解释说,在乡抗日老战士除了此次每人一次性发生活补助金外,他们多年来一直享受着国家定期发放的补助。款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助一部分,其他由地方财政负责,中央补助标准根据地域不一。

据了解,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是中央财政拨出的专款,只发给本人。如果本人去世,配偶并不在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