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促节约集约用地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须达一定强度
2015-11-13 01:25:55
据11月12日郑州晚报消息 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出台20条举措,要求进一步优化全省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意见》提出,将优先保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集聚区等科学发展载体用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切实保障重大公益设施、重大民生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
我省严令,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闲置土地,各级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停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
我省此次明确,闲置划拨土地上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和文化创意等行业发展的工业厂房、仓库等,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5年内将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提出,将推进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工业用地投入产出强度。《意见》明确,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黄淮四市和省直管县(市)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每亩180万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每亩15万元;其余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每亩234万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每亩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