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4版
          

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位于东杨工业区的闲置土地
及房屋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鹤产权公[2015]2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位于东杨工业区的闲置土地及房屋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通过鹤壁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482.0068万元。

一、转让标的位于开发区东杨工业区瓯江路南侧、东杨路以西,地上附着物为三层办公楼、仓库各一栋,平房五间,土地使用权11297.282平方米,地号:(81)060,图号:3958+529,证号:鹤国用[2013]第0253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3年9月24日。

二、此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鹤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备案情况:截至2015年11月10日,经评估全部标的总价值为482.0068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鹤壁市财政局备案。

四、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需披露的事项:(1)转让标的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63年9月24日。转让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转让标的尚无法办理房产证,将来能否办理房产证不详。在办理产权相关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除国家规定由甲方承担的之外,其他所有税、费金额均由受让方承担。(2)转让标的中房屋部分存在租赁。(3)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买受人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4)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六、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7:00。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公告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有意受让者请在公告期内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50万元整(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000 0079 8122 8224 0012,名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由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转给转让方用于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详情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bi.gov.cn 

联系电话:0392-3350509

      13849209063

      18239228043

鹤壁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