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 日报01版
          

去年九月十八日至今年九月十七日在市区购首套房的农民缴多少契税可领多少补贴

本报讯 (记者 渠稳)凡于2015年9月18日至今年9月17日期间,在市区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第一套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农民以上均不含安置房),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购房补贴。

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镇化进程。日前,市委农办、市房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鹤壁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办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的居民包括,现户籍在我市农村的居民;2013年7月5日出台的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实施前户籍在我市农村,实施后迁入我市城镇的居民;户籍在我市村改居”中的居民。

实施细则指出,符合购房补贴优惠政策的居民,在2015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7日期间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享受缴纳契税的100%补贴;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享受缴纳契税的50%补贴。契税补贴面积以预售面积为准,购房补贴优惠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符合购房补贴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即日起就可申请购房补贴。主要办理流程包括,在购房处领取“鹤壁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身份确认;身份确认后,购房人将申请表交予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部门窗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房屋登记信息等进行审核确认(购买山城区、鹤山区商品住房的农民先到所在地房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部门窗口申请),审核无误后,房管部门将全套申请资料登记留存,并按月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将购房补贴下达市房管部门,由市房管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将购房补贴转账到买受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