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调整调整涉及我市进出口化工产品
2016-01-22 02:26:30
本报讯 (记者 田白雪)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对我国2016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做出调整。
据了解,此次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调整主要为三个方面:2016年1月1日起,其他天然水(如未包装的井水、泉水、江河水等)不再实施进出口检验检疫;2月1日起,新增与碳黑等混合的未硫化复合橡胶、未硫化的复合橡胶溶液及分散体等4类商品需实施进境检验检疫;2月1日起,新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萘、砷、一氯化硫(氯化硫)、三氯甲烷(氯仿)等41类商品需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称,此次调整涉及我市的主要是进出口化工产品。相关企业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在“信息公开”栏目中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或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其中,商品HS编码的监管条件为A,代表进口需检验检疫,B则代表出口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类别为R,代表进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S代表出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L代表需实施进境CCC认证验证。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向市出入境检验检验局咨询货物进出口检验检疫政策,以确保政策调整后货物的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