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人大代表《关于在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建议》为540余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850余万元
2016-02-02 01:57:50
□本报记者 田白雪
2015年,在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李香芳提出的关于在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建议》被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一年来,该建议的落实情况如何?近日,记者专门采访了李香芳代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
人大代表:
妇女儿童是弱势群体,应最大程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作为市妇联主席,关注妇女儿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代表他们发声,是李香芳的责任。但在工作中,李香芳发现,我市各级法院未设立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合议庭,“这样既影响妇联与法院对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也不利于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我省其他地市的调查,李香芳了解到,大部分地市已在各级法院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这更坚定了她在履行人大代表职权的道路上,为妇女儿童争取更多权益的信念。2015年,李香芳在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联合其他代表提出了《关于在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建议》,希望法院在审理涉妇女儿童案件时,更加专业、规范。
“选配经验丰富的优秀主审法官,设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专门合议庭,邀请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等人参与陪审,规范合议,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李香芳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辟妇女儿童诉讼
便民绿色通道
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关于在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建议》(第90号)的办理工作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代表建议,确定相关责任部门,安排专人督办。“专题会后,我院向市编委提出了设立少年综合审判庭的报告,经市编委同意后,各基层法院相继成立了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合议庭。”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曹建芳介绍,在审理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寓教于审原则,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
另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选配了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法官,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妇女儿童的民事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琳说:“对涉及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我院开辟了妇女儿童诉讼便民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工作模式;对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尽最大可能为他们减、免、缓诉讼费,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最及时、最有力的保护。”
2015年6月,中国教育电视台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被告人匡某某等九人抢劫案制作成近40分钟的专题节目《迷途少年》,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向全国进行了宣传推广。
另据统计,2015年,全市各级法院为540余起案件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850余万元,切实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及时、最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