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
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2016-02-22 0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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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韩洁 郁琼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文称《若干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历经37年改革开放,我国城市发展也进入转折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亟须治理解决,如城市规划前瞻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摊大饼”;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加重等。
规划、建设、管理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环节。《若干意见》约八千字,由九部分组成,提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若干意见》部署了一个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儿”。例如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等。
《若干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城市发展的“时间表”。例如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等;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说,《若干意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29个部门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起草而成,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