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8版: 日报08版
          

淇滨区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反映诉求主渠道
网上信访效率高 群众满意评价好

  本报讯 前不久,家住淇滨区某小区的姜先生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上投诉所住小区频繁停电,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问题。国家投诉办受理这项网上投诉后,经过网络渠道层层转办淇滨区信访部门处理,该区信访局网络投诉股当日即转送相关责任单位,并持续跟踪督办这桩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对此,该区所辖姜先生居住小区的办事处信访办公室立即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并督促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电,最终圆满处理了这起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信访事项。

  事后,姜先生再次登录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站,对淇滨区信访部门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淇滨区着力将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反映诉求的主渠道,通过五项措施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建章立制。区信访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为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良好开展提供了保障;建立《淇滨区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标准》,为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开展提供指导。二是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每一件群众满意度评价事项严格落实定责任主体、定包案领导、定经办人员、定化解时限“四定”原则。对纳入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范围的所有信访事项,一律发函交办,明确责任主体,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亲自签批交办函件、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审签答复意见,一律明确经办人员,负责收集、完善业务性工作。三是规范办理,交转及时。严格落实办理程序,从受理告知、调查取证、作出处理、书面送达等环节入手,严格办理、考核、问责。按规定程序及时告知信访人网上查询、办理进程和进行满意度评价的方法,确保信访人知评、愿评、能评、会评,确保提升评价率和满意度。对于上级转送、交办或到区的信访事项,区信访局当天向乡(镇、办事处)和区直单位转送、交办,转送交办时限为1个工作日。四是程序透明,阳光操作。信访工作部门和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公开信访事项登记日期、分级转交日期、向责任单位交办日期、责任单位出具的受理告知单及日期、不予(再)受理告知单及日期、延期告知单及日期、答复(复查)意见书及日期。为信访群众评价创造便利条件,让信访群众看到见、查得到、评得了。五是严格考核,强化责任。将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稳定工作绩效考核,一季度一考核。对评价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每月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参评率低、满意度低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今年第一季度,该区共纳入国家、省、市、区满意度评价范围信访事项36件,符合评价条件28件,参评率77.8%(符合群众满意度评价条件信访事项28件,已评价22件),对信访部门、责任单位的满意度均为96.2%,均高于国家、省定50%、50%标准。

(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