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国务院印发意见提出逃兵役即为失信将受联合惩戒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将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行为”,要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意见》要求,要重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国防义务。譬如,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严重失信者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入住星级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者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要建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信用跟踪、监测、统计、评估机制,落实相应的督查、考核制度,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激励惩戒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切实把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落到实处。